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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價↘1150$VXTRA飛創 LCD 2.4A急速充電器+3號低自放4顆+4號低自放4顆現在下殺只要1150

  • 電壓支援100-240V全球通用
  • 2.4A大電流,充電快速
  • 安全智慧IC晶片,充電自動判別迴路
  • 台灣製造,夜光LCD顯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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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奇摩購物中心商品: 來自 手機、耳機、相機>行動電源 / 電池>充電電池>VXTRA

     

     

    豪華型~VXTRA飛創 LCD智慧型2.4A急速充電器 (3號、4號皆可充、可單顆充電)+3號電池低自放4顆+4號電池低自放4顆

    【環保綠能VS.優質首選】VXTRA 低自放電3號充電電池


    ‧ 超低自放電:充飽電後放置半年可維90%以上電力。

    ‧ 放置一年後仍可保持85%以上電量,徹底改善傳統鎳氫電池缺點。

    ‧ 重複使用:低電池損耗,經濟又環保。

    ‧ 立即使用:拆封後無須充電即可立即使用,隨時給您飽滿的電力。

    ‧ 低溫耐候:即使在-10度低溫惡劣的天候中,仍可正常供電,適合專業攝影使用。

    ‧ 超低記憶效應:隨用隨充,擺脫電池記憶效應,使用更方便。

    ‧ 泛用性高:適用各種小家電、手電筒、電動牙刷、刮鬍刀等。

    ‧ 綜合充電電池可重複使用與乾電池方便使用的優點。

    ‧ 環保 省錢 免拋棄。

    簡介:
    VXTRA飛創 智慧型充電器乃因應現代消費性電子產品如:數位相機、攜帶式數位音響、收音機、遙控車、電子玩具及其它耗電量高的電子裝置而研發出來的便利型充電器,使用於可重複充電的3號及4號 鎳氫 鎳鎘電池。


    產品特色:
    ‧ 全球通用電壓,交流電100-240V
    ‧ 單迴路設計,可同時充1~4顆三號/四號鎳氫或低自放充電電池。
    ‧ 夜光LCD顯示,清楚辨別充電中與充電器使用狀況。
    ‧ 智慧型安全設計,能辨別可充不可充與正負反接不正常狀況。
    ‧ 折合式插頭,免外接變壓器,攜帶方便,四顆LCD燈顯示充電狀態,一目暸然。
    ‧ 具溫度保護功能,過載保護功能
    ‧ 符合國際安全RoHS規範

    充電器使用方式須知:

    *將1~4顆3號或4號充電電池放入電池槽內,注意正負極方向
    *將充電器接頭推出後,插入室內的交流電源孔(110-240V國際通用)
    *開機待2秒,當LCD閃爍跳動表正常充電,當LCD停止閃動表涓流小電流充電中已飽電,充電八小時後自動斷電以確保安全。
    *充電時電池微熱為正常現象,具有活化修復0-0.9V低電電池功能
    *已涓流小電流充電確保電池安全與壽命避免電池不易損壞機制

    操作注意事項:
    1.本充電器使用定電壓充電模式,燈號轉換是依據電池充電時兩端電壓決定,到達額定電壓即轉換。
    2.實際充電所需時間必須根據電池容量,及電池內剩餘電量決定。
    3.新電池或久未使用的電池應連續充放電三次以後才能達到最佳狀態。
    4.僅限用3號4號鎳氫可充電電池!禁止使用其它種類的電池進行充電。
    5.充電過程中電池外殼溫度可達到攝氏45度以上微熱狀態屬正常現象,表示電池已經充飽。
    6.若有任何異常情況請立即從插座上取下充電器。
    7.本充電器僅限於室內使用,請在通風良好的環境下充電。
    8.經常保持充電器正負極的清潔以避免充電器與電池接觸不良。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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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條2003年的舊法「大陸許可辦法」,文化部拿來要求出版業者出版大陸授權書籍時都須經審查許可,引發軒然大波。文化部稱只是「依法辦理」,會軟性處理,然而在現今的台灣,竟還有這種須針對特定國家審查的辦法,有如給長期自稱追求言論自由的台灣一個大耳光。

    戒嚴時期的台灣,以各種奇特聯想禁止有通共、譏蔣等之虞的出版品,為此坐監甚至死亡者無數。解嚴後,出版放寬,但仍有「出版法」長期引發爭議,直到1999年才廢除。結果在2003年扁朝,又冒出個大陸許可辦法,由於並未真正大力宣導,作樣子成分居多,出版人也因此多未應對。

    豈知今日,文化部竟真的祭出此鍘,還要求業者須真的依法送審,且追溯既往。這讓人不禁震驚:以擁有言論自由自豪的台灣,竟要走回頭路,向堅持審查台灣等全球出版品的大陸看齊?前人花了數十年光陰,付出無數心血爭取得來的言論自由,本是台灣的驕傲,難道要毀在此法上?

    台灣近年在經濟等局勢上,明顯比不過大陸等各國,但民主自由,就是我們最大的資產,也是公認大陸無法超越之處。文化部日前才說別怕大陸惠台31條,因為不論出版、影視都得經審查,如今竟然在大陸許可辦法上比照對方。姑且不論文化部是否藉此「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」,但這種拉低自我踩對方的招數,絕對沒痛到對方,卻毀了台灣的尊嚴。

    民主社會,最重要的就是言論自由,真理與智慧也因此能越辯越明。「大陸許可辦法」別說執法了,連存在本身就是對民主台灣的諷刺,也看輕台灣人判斷的智慧與尊重他人的大度,更違反憲法第11條「人民有言論、講學、著作及出版之自由」。文化部今日此舉,重創鄭麗君上任以來營造的理性形象,若要挽回,只能靠廢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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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引用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9%87%8D%E7%A3%85%E5%BF%AB%E8%A9%95-%E5%90%91%E5%A4%A7%E9%99%B8%E7%9C%8B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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